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8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醋业(浙江)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 

2、建设单位: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嘉兴市经开区马家浜健康食品小镇,东至姚家埭路,西至南浦路,北至天带桥路,南至规划路 

5、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计划投资12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47407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发酵罐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酒精储罐区等及其他配套建筑,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实现年产41万吨调味品的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2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年产41万吨调味品项目符合嘉兴市土地利用规划和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三线一单”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营期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22620日至20227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28810912

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636443      

环评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联系电话:0572-2289607

 

     公示单位:海天醋业(浙江)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620